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后,其中一条“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的表述再次将房产税推向了公众视野。房产税真的要开增房产税?是否将扩大试点范围?税收标准及征税对象标准如何?
房产税具体内容并未提及 全面铺开尚需时日
今年的改革中房地产业最大的改变,莫过于终于没再提“宏观调控”,淡化楼市调控的同时,却指明了楼市调控方向,包括“新土改”在内的集体土地流转问题、小产权房上市交易问题以及房产税开征、保障房建设等方面,其释放出的政策信号,或将成楼市明年最大转折点。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将财税改革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然而与各界预期不同的是,针对“房产税”、“调控长效机制”等有关房地产调控的具体内容却并未提及。
住建部一位官员在三中全会接受某媒体时表示,房产税扩围的工作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肯定是要继续进行的,但这项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全面放开尚需时日。
据了解,现行房产税始征于1986年,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由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上海、重庆从2011年1月28日开始试点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或将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房产税一直被提及,但从三中全会后的政策方向看,其全面铺开并立法仍将是未知数。房产税想要在全国推广,首先要让市民在心理上接受认可。每一种税收的制定都是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如果要收房产税的话,要解决很多问题,比如房产税的定位问题。房产税是一种给地方政府找钱的税种,而且房产税应该以评估值作为一个基础来收。但不同时间买的房子价格是不一样的,这只会带来新的不公平的问题。
通常我们认为房产税是为打压高房价而定,但房产税的开征,在楼市调控的政策设计中应该是一个起效慢但效果持久的长期政策,但最终目的是合理化的税制改革,调控楼市是辅助作用。
“房产税的推进在最近一两年‘会有大的动作’。”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随着时机的日益成熟,该项税种试点的扩围已经不可避免。“中国房地产调控已经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作为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房产税有利于改变人们对于房地产发展的预期、改变房地产脱离其本来属性,变为投资品的趋势。”
房地产税不仅是房产税 综合改革相关税种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决定》中的表述为“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不同。房地产税是一个体系,是指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一系列税种,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个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而房产税则是一个针对房屋保有环节的一个税种,属财产税。
房产税是房地产税中一个与普通百姓紧密相关的税种,源于房地产在整个经济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在房产作为家庭重要财产的今天,论是抑制房价还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房产税改革全面推开一定是大势所趋。
“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制来看,总体税负较重,尤其是开发环节,收费也较多,存在重复征税,所以房产税改革应该是建立在厘清整个房地产税制的基础上,它包括一些税种的合并,有增税也有减税,而不是凭空增加一种税。”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说。
贵阳房产税征收时日尚早
房产税的定位是地方税,在公平合理的前提下,不一定所有地方试点方案都一样,扩围方案也不一定完全遵循上海、重庆的版本,如何与地方财政体系衔接,如何切入,成为政府着重思考点。
任何政策的发布,首当其冲的一定是一线城市,从北京、上海、重庆等地房产税试点城市的情况来看,房地产税作为一项单独的政策,由于其税率较低、征收对象范围较窄等原因导致其作用有限。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则分析称,房产税在楼市调控面前“心有余而力不足”。
此次《决定》确定未来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主要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省市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贵阳近年来楼市虽一直处在舆论风口浪尖,但在房产税这一敏感政策上,始终不见大动静。
据日前本地媒体报道,房产税启征涉及到限购、购房者接受度等问题,贵阳如要实行房产税,将会针对自身特点具体执行,不会盲从现有试点城市的模式。
同时,房产税征收影响最大的两类人群:二次购房或多次购房的改善性需求者及投资者,在应对政策变动带来的购房影响时,房产税还不足以构成第一考虑要素,房源的品质、区域价值以及高性价比等仍然仍是其关注重点。尤其对于刚性需求客户,不管税征不征收,房子总是要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