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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inshiqz | 时间:2011-09-17 00:00:00
自动门价格计算方法 泉州辛氏感应自动门 1、自动门工程总价=自动门设备价格+门体价格(平米数乘以每平方米单价)+运输费用。 2、门体价格论面积每平米,门体主要材料有:12毫米厚钢化玻璃,方钢龙骨,1.2毫米不锈钢包板。 3、自动门门体样式有上下大门夹无框门、有框门、纯无框门,根椐门体样式不一样,自动门工程要求不一样,价格有所不同。
自动门安全使用事项
1、请按秩序通过自动门,请不要在门快关闭时或门关闭时强行通过自动门,保证在门开启容一个人以上的空间时通过自动门。 2、不要拥堵自动门,冲撞自动门,或用外力损坏自动门设备及门体。 3、身高在1.2米以下的儿童,行动不便的老人及残障人士请在监护人帮助下通过自动门,否则后果自负。 4、请不要在自动门口内长时间逗留,自动门口内不要放有任何障碍物品。 5、自动门在自动感应状态时,请不要在感应区域内以及自动口内长时间逗留。 6、在停电时可手动向二边推开自动门门扇,自动门故障时或紧急情况下请先关闭自动门电源,手动推开自动门门扇。 7、请在自动门的固定玻璃门扇,活动玻璃门扇贴上醒目标志(如公司名称,公司标志等)以避免人员冲撞自动门玻璃。 自动门机械零部件设计要点
自动门总体设计师决定其技术经济指标等关键设计因素的战略性决策阶段。总体设计应考虑的基本问题是: (1)技术技能。制造生产率、制造精度、强度和刚度、可靠性、使用寿命、操作性能、安全性和环境因素等。 (2)经济性能。效率、使用经济性、成本、制造维修、外形尺寸和重量等。 (3)美学性能。造型、色彩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等。 自动门设计基本内容及设计基本原则要符合一般机械的要求。因为自动门是一般的机械装置,是有特殊要求的机械,因此自动门设计基本内容和原则要符合机械设计的要求。 机械零部件设计要点: (1)保证机械零部件具有正常的功能,避免机械零件的失效。 失效指机械零部件失去了设计所赋予功能的状态。机械零件的实效与制造零件材料、 零件工作环境、工作应力状态有关。设计上为保证零件的预期功能,需要所设计的零件在强度、刚度、稳定性、摩擦、温度等方面满足设计基本要求。 1)强度。零件在工作中发生断裂或不允许的残余变形都属于强度不足。强度不足导致的实效分为整体失效和表面失效。前者指如齿轮根部的折断;后者指如齿轮齿面塑性变形。 为提高零件的强度应采用强度高的材料,增加零件的截面尺寸,采用热处理和化学处理方法,以提高材料的力学性能。 大部分机械零件均在变应力条件下工作,因而疲劳破坏时引起零件失效的主要因素。在设计零件时应注意影响疲劳破坏的因素,如应力集中、零件表面品质及环境状况等。 2)刚度。零件在工作时所产生的弹性或塑性变形不应超过允许的限度。当变形过大就会影响自动门工作性能的零件(如两翼旋转门四个承受主要载荷的轮轴、导轨等),因此除了要做强度计算外,还要做刚度计算。零件的刚度分为整体变形刚度和表面接触刚度两种。前者指零件在载荷作用下的伸长、缩短、扭转等弹性变形的程度;后者指零件接触表面上的微观凸峰。提高刚度的办法是增加截面尺寸或增大截面的惯性矩,增大支撑面积可提高接触刚度。 3)表面破坏。零件的表面破坏主要是腐蚀、磨损和接触疲劳。这些表面破坏时随时间的延续而逐渐发生的失效形式。对于遭受这种破坏的零件应选用耐腐蚀材料或采用各种防腐蚀的表面保护,例如发蓝、表面镀层、喷涂漆膜及表面阳极化处理等,以提高零件的耐腐蚀性能。 4)破坏正常工作条件引起的实效。零件只有在一定的外部环境条件下才能正常工作,否则会引起失效。例如齿轮和轴承要在润滑条件下工作;高温和低温均会大幅降低零件的承载能力。 (2)机械零件设计的其他要求。 1)结构工艺性要求。良好的结构工艺性是指零件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能够方便、经济地生产出来,并便于装配成机械或设备。所以零件的结构工艺性应从毛坯制造、机械加工过程及装配等生产的全过程加以综合考虑。同时应考虑当前的生产水平和条件。这一工作在设计中占很大比例,必须给与足够的重视。 2)经济性要求。零件设计中,为节约生产成本,应尽量简化零件结构,以减少加工费;采用廉价而充足的材料;尽可能的采用标准化的零件取代特殊加工的零部件;工艺性好的结构会降低加工和装配费用,所以良好的工艺性就具有好的经济性。 3)可靠性要求。可靠性是指在规定的使用时间(寿命)内和预定的环境条件下,零件能够正常地完成其功能的概率。因为造成零件的失效具有随机性。因此,为提高零件的可靠性,就应当在工作条件和零件性能两个方面使其随机变化尽可能小,并加强使用中的维护和检测,以提高零件的可靠性。 自动门应用展望
家居自动门国家标准建议 家居自动门的推出给自动门应用带来了更广阔的天地,但是相关标准的滞后会给业主选择和使用带来很大顾虑,我们今天收集了一些关于家居自动门的国标建议,希望能给业主使用家居自动门带来一些帮助。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推拉自动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中自动启闭于出入口处的推拉门即推拉自动门(以下简称门),代号为TDM.圆弧推拉自动门,亦可参照使用,代号为YTDM。 二、引用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 3797 电控设备 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 GB 5237 铝合金建筑型材 GB 5824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三、产品分类 3.1 门厚度基本尺寸: 3.1.1 门厚度基本尺寸,按门边框构造尺寸区分; 3.1.2 未列门厚度尺寸系列,相对于基本尺寸系列要在±2mm之内,可靠近基本尺寸系列。 3.2 门洞口尺寸系列: 3.2.1 门的宽度、高度构造尺寸主要根据洞口安装要求确定; 3.2.2 基本门洞口的规格型号见表2; 3.2.3 除表2规定外,允许门与门之间任意组合,组合后的洞口尺寸应符合GB 5824的规定。 3.3 门的基本立面型式: a.单扇门; b.单扇门带上亮门; c.双扇门; d.双扇门带上亮门。 注:① 上述单扇质量、双扇的定义系指动扇,其基本立面型式见表3; ② 其它型式的门可按用户要求设计制造; ③ 单扇门可为右开方式或左开方式; ④ 双扇门为动扇往二侧开方式。 3.4 门扇高度基本尺寸分为2100、2400mm两个系列。 3.5 门的单扇质量为45、75、125kg三个系列。 3.6 按门扇结构区分: a.有框门,代号为Y; b.无框门,代号为W。 3.7按探测装置区分: a.微波,代号为B; b.红外线,代号为H; c.超声波,代号为C; d.电磁感应,代号为D; e.特殊,代号为T。 四、技术要求 4.1 材料 4.1.1门体材料采用铝合金建筑型材,也可采用其他材料。 4.1.2门用铝合金建筑型材应符合GB 5237规定,其他材料及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4.1.3门和选用的零、附件材料除不锈钢或耐蚀材料外,均应经防锈、防腐蚀处理,不允许与铝合金型材发生接触腐蚀。 4.2 装配要求 4.2.1 采用型材制做的门框,其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要求。 4.2.2 采用型材制做的门框、扇各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及平面度应符合表5要求。 4.2.3 门构件连接应牢固,结构应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以能承受驱动、控制等零、部件的安装和保证门能启闭自如。 4.2.4 门梁导轨的水平度,在每米长上不大于1mm。 4.2.5 门边框的垂直度,在每米长上不大于1mm。 4.2.6 下导轨与门梁导轨所在的垂直面应平行,其平行度在每米长上不大于1mm。 4.2.7 门框、扇配合间隙应均匀,全闭时,动扇与边框或与定扇的立边间隙极限偏差应不大于±1.5mm,扇与扇的间隙极限偏差应不大于±1.5mm。 4.2.8 运行过程中,动扇不得与门梁盖板、定扇和地面刮、擦。 4.2.9 门用零、附件安装应位置正确、齐全、牢固,起到各自的作用,具有足够强度,启闭灵活。 4.3 表面质量 4.3.1 门装饰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损伤和影响性能的缺陷,每樘门局部擦、划伤符合相应标准或有关标准规定。 4.3.2 门相邻构件着色表面不应有明显色差。 4.3.3 门表面不应有金属屑、毛刺、腐蚀斑痕及其他污迹。 4.4 门的性能 4.4.1 门的输入电压应为AC220V±10%,频率50Hz。 4.4.2 超声波、红外线和微波探测范围应可调,其探测面积应符合表6要求。 4.4.3 安装应保证其盲区边缘距门的距离不大于200mm。 4.4.4 门应启闭灵敏,当人或物体以0.3m/s的速度通过探测范围时,应正常启闭。 4.4.5 门在开启、关闭过程中,快速运行速度应为0.2~0.4m/s。 4.4.6 在全开启或全关闭之前,门的速度减至安全可靠的慢速,且可调,缓冲明显,启闭平稳。 4.4.7 开门响应时间,应不大于0.5s。 4.4.8 堵门保护延时,应不大于18s。 4.4.9 门扇全开启后保持时间不大于1.5s。 4.4.10 门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运行噪声应不大于65dB。 4.4.11 门在切断电源时,手动推位力,应不大于50N.当门动扇质量大于100kg时,推拉力应不大于其门扇质量的5%当量。 4.4.12 在湿热条件下,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Ω。 4.4.13 门的带电主回路与金属外壳之间应能承受AC1500V、在1min内无击穿现象。 4.4.14 门在周围工作环境温度为-10~50℃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4.4.15 门在周围工作环境温度为40℃,最大相对湿度为80%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4.4.16 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其工作寿命不小于50万次。 4.4.17 门的耐风性能:在风速为0~10m/s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五、试验方法 5.1 对4.1条内容的检测 用目测法进行检测。 5.2 对4.2条和4.3条内容的检测 分别用钢卷尺、塞尺、卡尺、水平仪等专用仪器及目测、手感的方法进行检测。 5.3 对4.4.1条内容的检测 用调压器调节电源电压,并用万用表进行检测。 5.4 对4.4.2~4.4.4条内容试验 身高为1.5m以上的人,以0.3m/s的速度进入规定的探测范围内,观察门动扇能否开启,动作是否良好,并测取探测盲区边缘距门的距离。 5.5 对4.4.6条内容试验 被测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用钢卷尺测量动扇启动后到缓冲前快速运行的距离,并用计时器记取时间,然后求其速度,连续检测3次,取其平均值。 5.6 对4.4.6条内容试验 将被测门体置于工作状态,启动控制系统,使动扇作全开、全闭动作,观察门扇运行情况是否平稳,连续3次。 5.7 对4.4.7条内容试验 将正常工作状态下的门扇呈关闭位置,起始为静止的人体在探测区内,观察并用计时器取自人体发生移动到门扇启动的时间,连续测试3次,取其平均值。 5.8 对4.4.8条内容试验 用计时器记取,门扇在自动关闭过程中,从接触到堵于门出入口中心位置的人到门自动停止关闭动作的时间,连续测试3次,取其平均值。 5.9 对4.4.9条内容试验 用计时器记取,门扇在自动启闭过程中,自信号消失,到门开始关闭的时间,连续测试3次,取其平均值。 5.10 对4.4.10条内容试验 在环境噪声不大于45dB的条件下,距门中心前后1.0m,高度1.5m处,用A声级计测量门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连续测3次,取其平均值。 5.11 对4.4.11条内容试验 切断电源,将测力计固定在动扇中间位置,用以缓慢施加于与门扇平面平行的水平力,将门动扇开启或关闭,记取测力计上的最大力值,连续测试3次,取其平均值。 5.12 对4.4.12条内容试验 按GB4706.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5.13 对4.4.13条内容试验 按GB3797中4.4条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5.14 对4.4.14条内容试验 按GB2423.1试验Ab和GB2432.2试验Bb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试验,检测试件外观有无损坏和能否正常工作。 5.15 对4.4.15条内容试验 按GB2423.3试验Ca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试验严酷等级为2 d,检测试件外观有无损坏和能否正常工作。 5.16 对4.4.16条内容试验 将控制按钮启动,以10~30s周期启闭一次,连续连续往返运行50万次,在全过程中允许更换二次易损件。 5.17 对4.4.17条内容试验 将门扇置于开启或关闭状态,沿门的垂直方向以10m/s的风速送风,使门启闭3次,检查门的状态和动作有无异常现象。 六、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1.2 出厂检验项目: 按照本标准第4.1~4.3、4.4. 2~4.4.12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 6.1.3 抽样方法和判定规则 每项工程抽检不少于50%,但抽检数不少于两樘,若检验项目全合格,则不合格。当其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检,如该项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对不合格品应全部返修,复检合格后方可交付。 6.2 型式检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常生产后,因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连续生产五年以上时; d.停止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 型式检验项目 按本标准第4章规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试验。 6.2.3 抽样方法和判定规则 由合格产品中抽检3樘进行型式检验,若检验项目全合格,则为合格。当其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检,如该项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对不合格品,允许返修复检。 七、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在产品明显部位应有铭牌,其上应注明: a.商标和制造厂名; b.产品名称; c.产品型号; d.制造日期或编号。 7.1.2 包装箱的箱面标志应符合GB6388的规定。 7.1.3 包装上应有“防潮”、“小心轻放”及“向上”等字样和标志,其图样应符合GB191的规定。 7.2 包装 7.2.1 产品应用无腐蚀作用的材料进行包装。 7.2.2 包装箱应具有足够强度,并有防潮防震措施。 7.2.3 装入箱内的产品应保证其相互间不发生窜动。 7.2.4 产品装箱后,箱内须有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卡。 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有防雨措施,并保持清洁无污物。 7.3.2 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摔、碰撞、应保证产品几何形状不变,表面完好。 7.4 贮存 7.4.1 产品应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点,严禁与酸、碱、盐类物质接触,并防止雨水浸入。 7.4.2 产品不能直接接触地面,底部应垫高100mm以上。